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分工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

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工作职责

学院分工会在院党委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服务于全院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全院教职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党委和校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考核。

二、配合、监督学院党政执行制度,发挥协调作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代表和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有效形式,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院校务公开。承担学院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与召开工作,以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与形式,教育与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尤其要大力加强以师德师风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做好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与表彰工作。

五、努力满足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娱、体育、休养等活动。组建并管理好各类教职工文体社团,办好“教工之家”。引导教职工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最大程度地吸引教职工参与业余活动,以增强凝聚力。

六、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多为教职工办实事与好事,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各种合法权益。要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积极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坚持“十必访”规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院女工委员会的工作,维护学院女教职工特殊合法权益。

八、做好工会文书档案,会员档案工作。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并管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使用物品。

九、加强工会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十、完成院党委和校工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会主席:刘艳青  

主持分工会全面工作。传达贯彻校工会和院党委的决定、指示,团结和带领全体委员开展分工会日常工作,并向校工会和院党委报告分工会工作情况。主持制定分工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审批分工会经费开支。组织开展学院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学院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组织办理学院二级教代会闭会后的有关工作。

    女工委员:王玲  

负责收取会费,及时上缴经费,并管好、用好分工会各项经费;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分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负责分工会各类活动的请假、签到工作。负责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女教工在政治、社会和家庭方面的权利。参与涉及女教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女教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尽力为女教工排忧解难。

    组织委员:马子睿  

负责分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分工会年度职工文体活动计划。负责分工会文体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负责组队参加校工会举行的各种文体竞赛活动。组织职工平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负责检查落实“学院二级教代会”的各项提案落实情况。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及工会优秀干部的评选工作。  

下一条:宁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工会委员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电话:0951-2077800

邮编:750021

学院微信

版权所有:宁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宁公网安备640105020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