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价标准的科学化、规范化,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测评标准
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其中:
课程教育成绩80分,包括:当学期必修课,选修课成绩。课外教育20分,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社会公德、社会活动、文化体育、劳动卫生等成绩。
二、测评方法
课程教育成绩=【SUM(各科目考试成绩*该科目学分)】/科目总学分
课外教育成绩=院级测评
综合测评总成绩=课程教育成绩*80% +课外教育成绩*20%
三、评奖评优加分范围
(一)加分项目
1.活动(90%,基础分60分)
第一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具体内容 |
评分 |
注意事项 |
团课(主题班会)积极分子 |
0.5分*次数 |
每次每班推选5人,由各班班委会推选记录,每次团课(主题班会)后将记录名单(注明开展团课的时间与地点)交到团委办公室处 |
入党培训班(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培训,青马班等) |
0.5分*期数 |
该学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培训并且结业,由各班班长统计名单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入党 |
7分 |
该学期通过党的考察转为正式党员,由各班班长统计名单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发展对象 |
5分 |
该学期通过党的考察由入党积极分子转为发展对象,由各班班长统计名单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入党积极分子 |
3分 |
该学期通过党的考察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各班班长统计名单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院校开展的各类型知识理论培训讲座(包括国防知识,爱国主义理论,法律培训等) |
2分 |
由各班班长统计名单再讲座结束后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三次,满分6分】 |
荣誉奖励(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等) |
国家级:10分 区级:7分 校级:5分 院级:3分 |
荣誉评选公示后由组织部记录获奖名单并保存 【该得分不叠加,只计算一次】 |
奖学金获得者 |
国家奖学金:8分 国家励志奖学金:5分 校级综合奖学金:3分 其他奖学金均3分 |
持凭证或证书,各班班长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三项】 |
第二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具体内容 |
评分 |
注意事项 |
计算机维修活动 |
3分 |
名单由活动策划者记录并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三次,满分为9分】 |
学院举办的其他活动中报名志愿者(如迎新晚会志愿者,计算机趣味活动志愿者等) |
2分 |
名单由活动策划者记录并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三次,满分6分】 |
运动会志愿者 |
2分*天数 |
名单由活动策划者记录并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假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性实践活动(抗击疫情志愿者、义务支教、灾区志愿服务等) |
0.5分*天数 |
应有所在社会实践单位的认证材料,期末班长统计好后交予团委办公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分值,满分9分】 |
第三类: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
具体内容 |
评分 |
注意事项 |
参加学术,科技讲座 |
2分 |
应持有相应凭证,各班学习委员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三次,满分为6分】 |
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类比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赛等) |
国家级以上:15分 国家级:10分 区级:5分 校级:3分 |
持有参赛者凭证或证书,各班学习委员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不予叠加】 |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ACM,CTF,大学生数学竞赛等) |
国家级以上:15分 国家级:10分 区级:5分 校级:3分 |
持有参赛者凭证或证书,各班学习委员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不予叠加】 |
发表学术论文 |
15分 |
持有相应凭证或证书,各班学习委员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不予叠加】 |
第四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
具体内容 |
评分 |
注意事项 |
大型文艺晚会 |
参演人员,主持人5分,工作人员4分,观众1分 |
由活动负责人统计名单并在活动结束后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院级以上(含院级)体育活动(校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等) |
运动员4分,工作人员3分,观众1分 |
由活动负责人统计名单并在活动结束后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辩论赛 |
决赛参赛人员3分,,工作人员2分,观众1分 |
由活动负责人统计名单并在活动结束后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校外运动会 |
参赛人员5分 |
持有参赛者凭证或证书,各班文体委员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院级(含院级)以上各类文艺演出 |
参演人员,主持人5分,工作人员4分,观众1分 |
持有凭证,各班文体委员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院校级国旗班,礼仪队成员 |
每次参加活动2分 |
活动负责人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三次】 |
书法,绘画,手工制作,征文等比赛 |
2分 |
由活动负责人统计名单并在活动结束后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三次】 |
易班类活动(班徽设计大赛等) |
参赛人员3分,工作人员2分,观众1分 |
由活动负责人统计名单并在活动结束后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三次】 |
第五类:社团活动与学生工作
具体内容 |
评分 |
注意事项 |
社团 |
负责人:4分 |
由凭证打分,在期末将得分凭证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该得分最多叠加两次】 |
院级学生会 |
主席团:满分12分 部门负责人:满分10分 工作人员:满分8分 |
工作人员的分数由其部们负责人评定,负责人得分由分管主席评定,主席团由老师评定 |
校级学生会 |
5分 |
根据凭证打分在期末将得分凭证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2.班级学生干部(10%)
班长、团支书10分,其他班委各5分。
(二)减分项目
减分项目 |
评分 |
注意事项 |
查宿最差宿舍 |
扣3分/次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集体性活动(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迟到 |
扣2分/次 |
由各班班委统计名单,汇总到活动通知部门,各部门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集体性活动(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缺席 |
扣4分/次 |
由各班班委统计名单,汇总到活动通知部门,各部门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学生干部对每次所分配的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 |
扣3分/次 |
|
各类会议迟到 |
扣2分/次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各类会议缺勤 |
扣4分/次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各类活动迟到 |
扣2分/次 |
由活动负责人统计名单汇总到权益中心,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各类活动无故缺勤 |
扣5分/次 |
由活动负责人统计名单汇总到权益中心,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院级处分 |
通报批评扣5分 警告处分扣10分 严重警告扣15分 记过扣20分 留校查看扣30分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校级处分 |
通报批评扣10分 警告处分扣15分 严重警告扣20分 记过扣25分 留校查看扣40分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宿舍晚归 |
扣3分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通宵未归 |
扣5分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考试抄袭舞弊 |
扣30分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考试违规不听劝告 |
扣10分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代替他人考试 |
扣40分 |
由权益中心统计名单,并在期末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
备注:
(1)各班级部门必须在期末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整理完成并将电子版交予团委办公室处.
(2)各班级必须在班级公示其班级的活动统计表和德育分汇总表,团委办公室核算德育分完成后需将文件交予老师检查,无误后公示同学。
(3)同学认为德育分核算有误,可以凭相关活动证明咨询团委办公室成员,核实情况后会进行相应修改。
四、综测分核算规则及步骤
1、综合测评总成绩=课程教育成绩*80% +课外教育成绩*20%
2、团委办公室会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活动人员统计表制作各年级的活动统计表,并将活动人员统计表和活动统计表进行公示,各班班长根据名单制作班级同学的活动统计表,制作完成后公示,无误后将文件发给团委办公室。(认为有误的同学可以凭借活动凭证咨询团委办公室)
3、各班班长将活动统计表交给团委办公室后,团办成员再次核算统计表,核算无误后将数据反馈班长。
4、班长计算完成并制作好班级综测表后,在班级公示综测表,无误后发给团委办公室,团委办公室检查无误后发给老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