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和集体活动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6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办公室、各系(中心):

为改进作风,确保学院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严肃学院会议和集体活动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原则

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行会议。

二、严格参会制度

1.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人员需提前五分钟到场,及时签到,不允许代签。

2. 会议或活动开始后,参加者的移动电话及其他通信设备一律关闭或设为静音模式;会议或活动进行过程中,参加人员要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不早退,不开“小会”,不干杂事,专心致志,精神集中。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或提前退出会场,如有特殊事情,必须经请假后方能离开会场。

三、严格参会纪律

1.会议和集体活动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各系(中心)、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会的,或明确要求其他有关同志参加的,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

2.因特殊原因(需写明原因)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会议和集体活动,学院副职领导干部须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假,教职员工须向主要负责同志请假,每学期请假最多不能超过三次。  

3.因特殊原因(需写明原因)不能参加学院有关领导直接召集、牵头组织的会议和集体活动,须向召集和牵头组织的相关领导请假,每学期请假最多不能超过三次。

4.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会议和集体活动的,缺席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无故迟到按上班迟到处理。请假次数超过要求上限的(特殊情况除外),一律由学院党委予以约谈,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教师党支部、学院办公室将每两个月对参会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相关记录列入各党支部党员评先评优,各系(办)、中心年底评优名额分配,个人各类评先评优中,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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