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大校发【2018】355号《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考核和教学科研单位任期目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信息工程学院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了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方案以及学院科级干部考核方案。
一、信息工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高玉琢
成员:武林波 王玉祥 杨 军 冯 锋 孙学宏
吴素萍 杜 方 李贯峰 雍 莉
二、考核内容
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02〕271号)和《宁夏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宁大党发〔2010〕80号)规定进行,对学院教职工和科级干部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采取分组进行个人年度总结、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讨论、考核结果公示的办法及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核等次评定办法
A、专业技术人员
1.优秀:在达到合格的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评优资格:
(1)年完成教学工作量96*2=192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良好;
(2)获区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3)申请获批区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
(4)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创新(竞赛)项目并获国家级奖励;
(5)发表的论文被SCI、EI和CPCI(ISTP)收录(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排名第一)。
(注: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从具有评优资格者中推选出优秀。)
2.合格:年完成96学时教学工作量;按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教学活动;积极申请各类教学、科研项目,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教学事故。
3.基本合格:因事因病(办理了请假手续)未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4.不合格: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足96学时;未按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教学活动;不能接受学院安排的申请教学、科研项目等工作任务;发生过教学事故。
B、行政、工勤人员
1.优秀: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合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因事因病(办理了请假手续)未能完成工作任务。
4.不合格:未完成工作任务,因而对学院造成不利影响的;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
(二)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19日(周三)下午分5组(3个系、1个中心、行政)进行教职工年度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提交初步考核意见;5位学院领导分别到5个组监督考核:武林波负责计算机科学系考核;杨军负责软件工程系考核;孙学宏负责网络工程系考核;冯锋负责计算机基础课教学中心及实验中心考核;王玉祥负责院办、教科办和学办考核。
2.12月19日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考核结果并确定各等次名单;
3.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12月19日―24日);
4.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
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10日